On the Margins of Communities

社會邊緣人

蜑家婦女在艇上出生和生活,結婚對象以水上人為主,處於社會的邊緣並過着漂浮的生活,她們還有甚麼選擇?

透過與外國人維持長期性關係的「涉外婚婦」,很多(雖並非全部)是蜑家婦女。她們以此換來經濟穩定。當包養她們的外國人離開後,有些或許會得到物業收益,不幸的也可能就此被遺棄,一無所有。

無論是華人還是歐籍人士,均對這一群婦女嗤之以鼻,她們和子女往往居住在華人社區和歐洲人社區以外之夾縫空間。

紀錄顯示,有些「涉外婚婦」曾於中環嘉咸街、吉士笠街、閣麟街、卑利街、樓梯街、伊利近街及史丹頓街擁有物業。1868年,有十名「單身婦女」(相信是這些「涉外婚婦」或妓院負責人)買了在嘉咸街內地段第450號,以信託方式持有。這顯示了這些被邊緣化的社群傾向連結起來,互相扶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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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urtesy of 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 Ltd/Mary Evans

「涉外婚婦」

英文的字面解釋為「受保護婦人」,源於政府的妓院發牌制及對地下妓院的監控。女子若被懷疑為性工作者或營運妓院,可提供她由外籍男士「保護」的證明釋除嫌疑。

Courtesy of the Illustrated London News Ltd/Mary Evans

吳亞嬌的傳奇

對「受保護婦人」吳亞嬌來說,她的企業家精神並沒有受到其女性身份或他人輕視的目光所動搖。

她的包養人為買賣鴉片的美國船長 James Bridges Endicott(1814-1870),他們的關係由1842年開始,至1852年Endicott與一位英籍婦人結婚為止,二人居於澳門並育有三子兩女。吳亞嬌亦自行買賣鴉片,當她的貨品被搶奪時,她無所畏懼地與海盜談判,要求對方賠償損失。與Endicott分開時,她得到了香港的居所及內地段第104號和71號的物業收益權。

搬到香港後,她與一名叫馮亞清(音譯)的華人買辦合作。二人一起發展荷李活道、伊利近街和卑利街(內地段第408號)的地產,共建了13幢大樓,其中9幢租予「單身女性」。

1878年,吳亞嬌破產並賣掉其所有物業,從拍賣清單上列出的家居物品可得知,她的生活水平對許多在艇上生活的蜑家婦女來說是難以想像的:

廣州製大理石面黑木枱
椅、凳
黑木雕刻梳化
桌、椅
玻璃燈罩
版畫
繪畫
燈飾
地氈

書架
餐具櫃
餐用陶器
玻璃及器皿
花瓶與裝飾品
廣州製黑木床架
柚木衣櫃
梳妝枱及鏡子
盥洗盆架
一個鐵製夾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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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「涉外婚婦」多為蜑家婦女?

自歐洲人前來通商以來,蜑家人就開始跟他們在香港水域進行經濟交易,運貨載客或給予外國船隻補給物資,女性亦會協助處理洗衣工作等。 水上人備受陸地居民白眼,這亦解釋了她們積極尋找機會融入華人社群之中。

Courtesy of the Hong Kong Museum of History